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5WHCGX0101-重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五河县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结余资金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3月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收到供应商对成交结果的质疑,经采购人核实,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BB2025WHCGX0101-重2
(二)项目名称:2024年五河县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结余资金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公园道一号南区2栋2104室
成交金额:96.5306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96.530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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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仪器柜、存储服务器、核心交换机等;详见公告附件。
品牌:鲁华展、大华、锐捷等;详见公告附件。
规格型号:1000*500*2000、DH-EVS5136S、RG-S7805C等;详见公告附件。
数量:8个、1台、1台等;详见公告附件。
单价:0.20万元、0.385万元、11.00万元等;详见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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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吴昊(评审组长)、吴小飞、张为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壹万柒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更正日期:2025年3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教育局
地 址:五河县城关惠民路 8 号政府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智能路8号华业园5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影(采购人代表)、高成美(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
五、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审情况一览表
3.投标响应表
4.分项报价表
成交结果更正公告附件.rar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