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GC-F2025006******有限公司“许昌国众综合能源示范站(南外环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许昌国众综合能源示范站(南外环站)建设项目”,由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10-411071-04-01-945246。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CGC-F2025006号
2.2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开发区南外环路以南。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开发区南外环路以南01#地块,规划绿线面积为5200.00㎡,建设二级加油******消防系统及设施、监控系统、交通标识系统、雷电预警系统、油泵和油气回收系统、自助洗车设备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有限公司“许昌国众综合能源示范站(南外环站)建设项目;
第二标段:******有限公司“许昌国众综合能源示范站(南外环站)建设项目监理;
2.5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04元。
第二标段:71998.00元。
2.6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7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100日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为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8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第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油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1.1 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进行免费CA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
4.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60632/tpbidder)自行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
4.4施工图纸的获取: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60632/tpbidder)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5月22日8时30分。
******服务中心C座)三楼不见面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 选择“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 — 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
6.3投标人未按规定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间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7.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7.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9.联系事项9.1和9.2。受理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9.联系事项9.3。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事项
9.1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大学13楼1307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4-******
9.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宏腾路以北竹林路以东深商大厦第1幢1单元17层1715号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
9.3******办公室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