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第三方测评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XJY******36773
二、项目名称:广德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第三方测评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萍水东街818号2幢606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元整(14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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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广德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第三方测评
服务范围:对广德市公共交通(城市公交及镇村公交)服务质量进行测评,包括但不限于:公交营运班次、安全生产评价、动态服务(线下)、动态服务(线上)、安全防范技能、安全防范意识、车辆设施、乘客满意度、场站管养等内容进行测评和评价,按季按期提供测评报告,年终出具年度最终报告。
服务要求:1、供应商须通过明查、暗访等专业测评方式和科学的抽样设计,客观真实、公平公正地进行数据采集和统计分析工作;2、供应商需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公交运营监控平台的GPS数据进行统计分析;3、供应商需在各大枢纽站,采取明查的形式对车辆设施进行测评;4、动态服务质量测评:4.1跟车暗访方式(线下):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汽车,按设计的具体指标对公共汽车的动态服务方面进行全程隐秘监测,全程同期录音、拍照或摄像;4.2视频监控方式(线上):通过车载视频监控录像对所有车辆的营运状况进行随机抽样监控。测评员监控过程采用专业屏幕录像软件进行录制,保留测评证据;5、安全防范测评:5.1安防技能:到各公交场站考核驾驶员对车辆安全设施的操作;5.2安防意识:以乘客身份乘坐公交车,按统一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方面进行隐秘观察和记录,全程使用微型摄像机进行隐秘拍摄;6、乘客满意度测评:要求供应商到各主要公交站点对乘客进行问卷面访调查;7、安全评价:对企业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预防机制和管理台账等文案资料和现场状况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辅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8、场站管养测评:对公交枢纽(首末)站、中途站(候车厅)、停保场和电子站牌的建筑设施、车辆停放、停车场地、场站卫生等指标进行实地测评,全程使用记录仪进行拍摄。
服务时间: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服务标准:需客观真实、公平公正地进行数据采集和统计分析,测评报告质量需符合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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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柯正敏、王莉、傅明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收费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桃州镇太极大道84号、广德市中鼎小区南门商铺19-110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德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广德市桃州镇太极大道84号
联系方式:唐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广德市中鼎小区南门商铺19-11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