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采购项目为2025年中国联通湘西自治州分公司营业厅装修改造工程施工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B******000308/HNZT-2025-11233),采购人为******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地址为:吉首市乾州新区209复线湘西联通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以电子形式)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2025年中国联通湘西自治州分公司营业厅装修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1.2采购内容:保靖、泸溪、古丈、湘西营业厅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改造方式包括局部装修或整体改造,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3项目预算:210000元(不含税)。
1.4项目地点:湖南省湘西自治州。
1.5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6保修期:主体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零星工程(例如:灯箱、灯具更换维护):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
1.7工期:施工方在正常情况下,工期期限在接到采购通知下单起实际有效施工工期不得超过30个日历日,局部改造装饰工程施工周期根据甲方生产经营需要另行协商(并接受不排除需要在夜间或特殊节假日进行紧急施工的要求)。
1.8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1名中选人
1.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整体折扣报价,最高应答限价为整体折扣90%,应答人的应答报价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扫描件;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经营证明扫描件。
2.2应答人须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应答人须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如下资质:
2.3.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3.2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②由于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如有调整按国家最新要求执行。
2.4应答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4.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及应答截止日所属月份上月或上上月应答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社保官网查询截图(缴纳信息显示不全或有遮挡均不认可),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应答方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 如上述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2.4.2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及应答截止日所属月份上月或上上月应答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社保官网查询截图(缴纳信息显示不全或有遮挡均不认可),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应答方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
2.4.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及应答截止日所属月份上月或上上月应答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社保官网查询截图(缴纳信息显示不全或有遮挡均不认可),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应答方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
2.5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至询比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止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
注:①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采购内容页、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有效业绩总金额必须体现)和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协议/合同,须同时提供对应的订单等结算证明材料扫描件;②业绩时间:非框架协议/合同以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合同以所附的订单等结算证明材料时间为准;③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装修装饰工程。④扫描件如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有缺损的或未提供有效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均视为无效材料。
2.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7应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2.9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③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④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公司基本账户被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⑤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的。
⑥至应答截止时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湖南联通黑名单供应商或处于禁入期内的湖南联通负面行为清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9日08时30分至2025年06月24日17时30分。
4.2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地点:请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进入网站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登录后点击“电子招标投标-寻找商机--我要参与”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3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应答人须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并拥有“沃支付”付款后且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才可参与应答。
(2)下载的询比采购文件为“megp”格式,须使用客户端工具“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打开。客户端工具在“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中可以下载。
(3)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成功后,应答人应及早申请办理带电子签章功能的“iPASS”证书,否则将有可能影响应答文件的制作、上传等正常操作。
(4)应答人所需的系统操作手册均可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中下载。如在操作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相关网站技术支持电话(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电话******-3-3)。
(5)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选者,请派人员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4 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整,售后不退。
4.5 请各潜在应答人及时在******有限公司网站”************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并准确填写开票信息。开具发票及退还保证金事宜将在该网站进行办理,未进行注册可能导致无法开票及退还保证金,相关问题可咨询采购代理联系人。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5年06月30日10时00分00秒。
5.2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数据电文应答文件通过“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网址:******/portal/index.jhtml)递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并进行签名确认唱价结果。如对唱价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唱价结果。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询比采购文件在电子平台加密上传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
联系人:向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浏河村巷38号
联系人:曾文健、陈果、余志鹏
电话:******(曾)
项目招标师:张进进、谭龙江、吕洁、王敏
电子邮件:******
户 ******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银行荷花园支行
账 号:******34
联 行 号:******6021
联系人:向女士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
******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2025年06月18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