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第三次招标)
******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委托,拟对福州星璟原项目车位包销服务(第三次招标)进行国内包销业务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福州星璟原项目车位包销服务(第三次招标)。
二、项目编号:闽营采[2025-21-1]
三、包销业务简介:
包销业务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地点 | 车位数量(个) | 包销底价(最低限价) | 竞价保证金 |
包1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胪雷路 26 号 | 1206 | 20000元/个 | 121万元 |
注:
(1)合同包1包销业务的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胪雷路 26 号,车位数量1206个,包销底价(最低限价)20000元/个,总价格:******元。
(2)投标人按合同包竞价,对同一合同包内竞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四、投标人资格:
4.1资格标准:
4.1.1投标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境内法人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信誉、违法违纪及与委托人过去未发生合同纠纷等。(提供承诺函)
4.1.2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招标文件格式”),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竞价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须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参与投标人应当提供其在参加本次竞价包销项目开标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以及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经综合查询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网页截图。
(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意向人不得报名竞标(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①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②被国资委和企业列入不诚信负面名单。
③信用报告中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投标人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采购人为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记录)。否则,投标人中标后,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前述不良记录包括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有恶意违约或存在违约诉讼及其不良情形等。(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文件发售方式
5.1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凡愿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 6 月19日9时30分00秒至2025年 6月24日17时00分00秒,******有限公司(福州市梅峰路287号红鼎山人大厦八层)。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包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5.3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本招标公司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六、接收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0日09: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七、招标文件递交方式: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5年 7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福州市台江区上墩里5号大悦中心3A层401室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9号置业商务广场2号楼5楼
邮编: 350028
电话: 王工
联系人: ******
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梅峰路287号红鼎山人大厦八层
邮编: 350003
电话: ******
电子邮件: ******0@qq.com
联系人:陈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