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饶北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饶市饶北河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人为上饶市广信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饶北河综合治理工程子项目部 ,已由江西省水利厅赣水许可字〔2024〕137号批准建设,该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上饶市广信区;
2.2 招标内容:治理河流长24.95km,疏浚0.89km,固脚护岸8.603km,新建下河埠头20座;
2.3 招标金额:本项目施工招标金额******.50元;
2.4 计划工期:364日历天,暂定开工日期: 2025 年08月01日,暂定竣工日期: 2026 年 07月 31日;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7)拟投入本项目的“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开标前连续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的本企业参加五险一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险、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及公积金)的材料;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注:以上(1)-(7)项要求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电子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如有)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提供截图)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7 月 5日起至 2025年 7 月 28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web/******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4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5年 7 月 29 日 上午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为上饶市广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项目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及业主单位临时抽查,具体根据省厅[赣水建管字〔2020〕19 号]文件执行。
7.6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7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标人应按赣人社规【2022】3号和饶人社字【2022】82
号文件规定及格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7.8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0793-******)。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饶市广信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饶北河综合治理工程子项目部(章)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章)
联 系 人: 何女士 电 话:******
监督机构:******办公室
监督电话:******
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标段序号 | 标段划分 | 批复总投资(万元) | 招标金额(元) |
上饶市饶北河综合治理工程 | 1个标段 | 3651.53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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