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策划、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六项中的三项及以上咨询服务)或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监理业绩,造价咨询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近五年来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业绩的有效期为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计算。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以合同所载金额为准。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
② 近五年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业绩的有效期为五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计算。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为准。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
③近五年来以造价咨询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需提供造价咨询合同及招标控制价封面(需明确反映控制价金额及完成时间),业绩有效期为五年,以招标控制价封面所载完成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业绩金额以招标控制价封面载明金额为准,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