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g
******7
二、项目名称:水库库容曲线复核劳务协作(第二批)
三、成交信息
1包: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g4栋b区4楼
中标(成交)金额:438000.00元
2包: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濉溪经济开发区英科大道10号商贸基础设施办公楼301
中标(成交)金额:421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水库库容曲线复核劳务协作(第二批) 服务范围:水库库容曲线复核劳务协作(第二批)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内所有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所有相关服务。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义先、许德富、余纪玲、朱宝东、马飞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
******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联系人:费工,联系电话:0551-
******。
******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监察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工
电话:05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