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质比价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比质比价采购项目为来宾港象州港区猛山作业区2025年一季度******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现决定对来宾港象州港区猛山作业区2025年一季度轮胎采购项目进行比质比价采购,所有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均可参加报价。
2.项目服务内容
2.1项目概况:针对来宾港象州港区猛山作业区正面吊、拖车、洒水车安全行驶及安全生产需要而进行。
2.2 采购范围:本项目为来宾港象州港区猛山作业区2025年一季度轮胎轮胎采购。
2.3 交货地点:来宾市象州县猛山作业区内。
2.4 交货时间:采购人发出通知后15个日历天内按采购人的参数和性能要求,完成交货。
3.报价人要求
3.1 资质条件:
(1)******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报价人应独立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信誉要求:
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交通运输部、广西交通运输厅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通报期限内;
被“信用中国”网(******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财务要求:无。
3.4 业绩要求:无。
3.5本次比质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6 报价人之间有隶属关系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4. 报名和比质比价文件获取
4.1报名人应于2025年 2月24日起至2024年2月27日止,每天8:3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来宾港宾港作业区办公楼3楼工程技术部现场报名或电话方式报名(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收件邮箱,经核实后2天内,采购人将比质比价文件发至报名人邮箱。电话报名的,报名人须将所报项目名称、将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收件邮箱、******,符合条件的,采购人在2天内将比质比价文件发至报名人邮箱。
4.3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报价人认为有必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理。
4.4报价人在报价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报价人承担,且报价文件概不退还。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2025年3月4日17 时 30 分,地点为::来宾港宾港作业区。可采用邮寄递交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报价文件接受时间以邮寄文件送达时间或现场递交时间为准。报价人需充分考虑邮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的不确定性,如因投递不及时导致报价文件逾期送达采购人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邮寄地址:来宾港宾港作业区办公楼3楼工程技术部二)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质比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质比价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default/foreground/index.do)、《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s://gxygcg. ejy365. 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宾港路31号
联系人:吴工
电 话:******
8.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综合部
监督电话:******
地 址: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宾港路31号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