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净饮机设施设备询价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2025-ws218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中学
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168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a栋702单元
邮编: 361004
网址:
******电话/传真: 0592-
******/
******采购项目名称:
******中学净饮机设施设备
项目类别:
货物类
采购方式:
询价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中学净饮机设施设备,一项,详见询价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18.68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20个日历日完成,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申请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申请人的国网固定资格: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近期(上一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如下:
(1)资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报价担保函。
(2)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报价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若报价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一照一码”、“营改增”等政策调整、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政策、所有者权益未发生变动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1)-(3)证明材料的,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3、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若选择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证明的,无需再提供“资格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1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5.2 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货物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
5.3 特别说明:
(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4本项目适用行业为工业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文件购买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07月01日,上午8:00-12:00,
******有限公司前台;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电话:
******采购文件售价:
100.00 元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5-07-0209:00 上午(北京时间)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a栋7楼务实采购开标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a栋7楼务实采购评标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施露露,电话:0592-
****** 邮箱:
******其他:
1、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前台;
******有限公司;
******银行开元支行;账号:
******002268;
谈判保证金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到账,保证金联系电话:0592-
******。
******有限公司
******银行银隆支行;账号:
************2
附件:
报名表.doc